Personal Conduct

大学的政策是要求员工保持专业的行为和外表标准,并对这些个人品质负责. 这适用于所有全职和兼职员工, 以及其他可能为大学提供服务的人士, such as temporary personnel, 顾问及独立承建商

Public Relations:

每个员工都有一个公关角色. 大学需要公众的支持和理解. 雇员的行为、一般行为和外表对公共关系有影响. 在职场上是如此,在工作之外,如果员工的名字与大学有关联,则是如此.

Dress and Hygiene:

对于员工的着装没有严格的规定. 他们被要求使用符合各自在大学所担任职位的良好品味. 某些部门由于工作性质要求穿制服. 应该记住的是,所有员工每天都在展示给学生和参观校园的人.

Serious Offenses:

尽管在决定严厉程度和制裁方面有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 下面是一些, but not all, 被视为严重罪行,应立即停止雇用的活动, and possibly dismissal, 没有通常的纠正措施(见方针7).24):

  1. 以任何方式允许使用酒精饮料或麻醉品妨碍工作的(e).g., absenteeism occasioned by such use; coming to work under the influence and/or in possession of alcoholic beverages or illegal use of narcotic substances; use of narcotics on University premises; and consumption of alcoholic beverages at any time in public areas on campus, 包括办公室和教室, unless otherwise authorized). 
  2. 对上级、同事、下属或其他人使用亵渎或淫秽的语言.
  3. 以身体暴力威胁他人或对他人施加身体暴力的.
  4. 蓄意破坏或盗窃财物.
  5. 提交虚假资料或者故意作虚假证明的.
  6. 贪污或者其他犯罪行为.
  7. 在大学财产内拥有或使用爆炸物、烟花或燃烧装置.
  8. 滥用电脑/电讯设施及资源.
  9. 没有向相应的新大办公室报告, 任何暴力或威胁行为事件(如新大政策9所定义).8, 暴力和威胁评估, or, 没有向教育法第九条报告, 或第九条副协调员, 任何涉及新大员工或学生的性侵犯或性骚扰事件(根据德克萨斯州教育法典), §51.251-259, as amended).

Personal Telephone Calls:

有时,在工作安排允许的情况下,员工可能需要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 员工应自行决定私人电话的数量和长度,以尽量减少对商务电话的干扰.

Attendance:

保持一个富有成效的工作环境,尊重所有员工, 大学希望员工能够可靠、准时地报到工作. 旷工和迟到给其他员工和学校带来了不必要的负担. 未经批准的缺勤或迟到可能导致纪律处分或被学校解雇.

任何员工在没有通知其主管的情况下连续三(3)天或以上不上班的,将被视为自愿终止雇佣关系.